昨天看见了网上的关于2000斤兰花的帖子,说说个人观点。
古时就有一兰换百金的记录,不过当时信息闭塞,只在小圈子里流通交易,现如今,传媒高度发达,信息灵通的市场化经济背景下,屡屡出现类似2000斤、大卡车等非理性的市场行为,吾以为:1.法制框架不健全,监管不力、2.产兰区对山农缺乏基础教育、
1.法制框架不健全,监管不力:
兰花采掘由那个部门具体负责---权责不清,有的地方有林业部门的动植物保护部门,但缺乏明确的处罚条例,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;所谓有法可依、执法必严是空话!
2.产兰区对山农缺乏基础教育:
熙熙攘攘皆为名利,可以理解山民的行为。各地兰协可以组织对产兰区的山民进行基础知识教育,教会他们如何认识有观赏价值的兰花,如何采掘,怎样种植培育兰草!这样引导他们在花期进行有选择的采挖活动,靠山吃山,祖祖辈辈都在山里生活,他们有权利成为第一个直接受益人,但告诉他们:有保护兰草的相对义务责任。假以时日,和谐兰界会离我们不远的!